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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上门收集中心城区22条重要道路沿街两侧门店生活垃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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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5-06 10:09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上门收集中心城区22条重要道路沿街两侧门店生活垃圾的公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提高市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水平,自即日起,对中心城区22条重要道路沿街两侧门店实行环卫工人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制度。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2条道路为:渤海路(长芦大道至迎宾大道)、永济路含太原路(长芦大道至沧州北高速口)、新华路(沧州火车站至迎宾大道)、解放路含北京路(开发区路口至贵州大道)、御河路含上海路(沿河路至贵州大道)、黄河路含重庆路(开发区路口至亚龙湾小区)、双金路(贻城道至开元大道)、九河路(与海河路交叉口处至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至迎宾大道)、长芦大道(渤海路至海河路)、千童大道(化工路口至海河路)、清池大道(渤海路至海河路)、交通大街(永济路至黄河路)、建设大街(永济路至解放路)、署西街(解放路至黄河路)、浮阳大道(渤海路至海河路)、朝阳大街(新华路至海河路)、永安大道(渤海路至海河路)、开元大道(永济路至海河路)、贻城道(解放路至黄河路)、迎宾大道(渤海路至沧西高速出入口)、吉林大道(太原路至重庆路)。
  二、以上道路两侧沿街门店产生的生活垃圾须放置于室内自备容器,由环卫保洁人员定时上门收集处理;严禁将垃圾容器摆放室外,严禁将垃圾、杂物放置或抛洒于室外。
  三、垃圾收集时间:

  早:8:30-10:00

  中:14:00-16:00

  晚:20:00-21:00
  望广大沿街门店按照上述时间配合环卫工人做好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工作。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给予环卫工人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做到不随手乱丢垃圾。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共建生态宜居新沧州!
  监督电话:
  13539906916 肖经理 解放路及以北(含)
  18540128818 于经理 解放路以南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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