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划设禁止晾晒农作物区域
对不服从管理的,城管、交管等部门将依法查处
本报讯(通讯员康军民 记者张倩)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局获悉,麦收时节,为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秩序靓丽有序,我市在中心城区划设禁止晾晒农作物区域。
据了解,禁止晾晒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区域范围是:东起长芦大道(含)、西至贵州大道(含)、南起海河路(含)、北至渤海路(含)合围区域的主次干道;迎宾大道与海河路交叉口至石黄高速公路出入口;太原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至京沪高速公路出入口。
市政府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对有晾晒需求的群众合理引导并安置晾晒场地;晾晒场地应设置在不影响交通安全,不对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的地方;群众要对晾晒农作物后产生的垃圾及时收走,避免影响市容环境。
在合理引导并规劝后仍不服从管理的,城管、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