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开始申请
申请时间截至2020年1月15日
本报讯(通讯员王颖洁 记者于艳玲)昨日,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开始申请,申请时间截至2020年1月15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贴息额度为: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50%。
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是指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对城镇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发放适当的贷款利息补贴,以减轻借款人家庭还贷压力的政策措施。为切实减轻低收入职工家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我市连续多年实行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
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申请条件为——
借款人或配偶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或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住房是借款人家庭唯一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等于或小于90平方米;
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且无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以上逾期记录;
借款人或配偶在申请贴息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
借款人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除外;
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不存在购有小轿车的情况。
所需的申请材料为:
1.申请人填写的《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婚姻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3.低保对象需提供低保证,特困户需提供特困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用报告(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车辆登记信息(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要求的职工,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所属地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