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再贷款助“龙头”发展群众增收
人行沧州中心支行去年发放此类贷款1.44亿元,扶持9家农业产业化企业,对156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帮扶
本报讯(通讯员赵伟 记者贾世峰)记者日前从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去年,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1.44亿元,共投放给9家企业,带动6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并对156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有效帮扶。
扶贫再贷款由人民银行设立,是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发放的涉农贷款,专门用于扶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再贷款的利率比支农再贷款利率更低,且使用期限较长。据介绍,去年,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在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贫困县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精准扶贫。
据了解,为解决扶贫再贷款与企业实际需求期限错配及时效性差等问题,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创新实行了扶贫再贷款“先贷后借”模式,要求金融机构先期将资金发放给扶贫企业,再根据放款额度向人民银行申请获得相应扶贫再贷款。同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本微利、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和低于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的情况下,可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突破基准利率约束,提高贫困地区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及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获得率,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此外,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还尝试以第三方质押担保的形式,帮助有需求,但质押物不足的金融机构解决资金困难,通过积极协调,成功采用此种方式办理了1000万元扶贫再贷款,这在全省尚属首例。去年,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累计为9家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农业龙头企业发放扶贫再贷款1.44亿元,共带动6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并使156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了有效帮扶。
去年以来,我市积极推动相关县(市)完善金融扶贫贷款专项担保基金、风险缓释基金,建立带贫减贫机制和数据比对共享机制,并围绕各县(市、区)扶贫重点,出台有针对性的金融扶贫激励政策。在此基础上,围绕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意愿及劳动能力的差异,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创新推出“到户增收扶贫模式、企业带动用工扶贫模式、企业帮扶扶贫模式”等三种易复制、可推广的扶贫再贷款精准使用模式,有针对性地帮扶、带动不同类型贫困人口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