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建仵龙堂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0-06-22 18:55 沧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建仵龙堂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沧县志军橡胶颗粒厂再生胶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沧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建仵龙堂种猪场项目 工程选址:沧州市沧县仵龙堂乡后垛庄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猪苗20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邮箱:17761582213@163.com 通信地址:沧州市沧县仵龙堂乡后垛庄村 联系人:欧卫家 电话:17761582213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www.bohaitoday.cn/h-nd-24338.html#_np=2_1355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bohaitoday.cn/h-nd-24338.html#_np=2_1355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6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