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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完成诉讼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8-04-02 19:39来源:沧州日报 全省中院首个互联网庭审案件在市中院审理 本报讯(记者申萍)3月30日上午10时,全省中院首个互联网远程庭审案件在市中院第11审判庭内进行。与以往庭审现场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没有到达现场,而是通过手机、电脑联网将其影像、证据及质证意见实时传送显示在庭审现场的液晶大屏幕上,合议庭审判长孙广贞对各项设备连线确认无误后,随后敲响法槌,开始一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线上庭审。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完成诉讼 记者在现场看到,屏幕上同时显示上诉人、被上诉人、审判席三方画面,并根据发言情况将主画面即时进行切换,屏幕显示的三地场景清晰可见。45分钟的庭审,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呈现出与当事人在法庭现场一样的效果。 互联网远程庭审是法院系统创新探索的一种新颖庭审模式,为那些不方便到法院审判庭的当事人开创一个可以在家直接参与庭审的机会,通过自备的互联网设备,与法院内网联通,法院通过数字法庭设备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不受地理、交通、空间区域等条件限制,减少排队之苦、等候之累,方便当事人的同时,还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节省法院案件审理成本。 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互联网远程庭审是智慧法院建设的一部分,旨在创新司法便民措施,回应和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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